乡村振兴,要保留乡村的风貌特色和建筑肌理,那么农房民居便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
《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着重解决农房质量安全和风貌特色管控,标志着我省农房建设管理有法可依,填补长期以来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的空白。《管理办法》中明确,农村住房建设应当遵循规划先行、节约用地、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原则,符合适用、环保、美观的要求,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域特色和乡村风貌。
其实,复活老屋农房,我省各地都已经开展了各式探索,农房的春天真的已经来了!
磐安:千幢古民居在等你
为了让磐安的美丽乡村焕发新活力,磐安推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举措,这6个村落的民居招商啦,老街区的新业态等你来开发!
这次招商的村落中,有中国传统村落横路村,这里古民居风格独特,可以说是国内规模最宏大、形态最自然、保护最完善的乌石古村;还有榉溪村,至今已有近千年历史,古民居建筑特色明显,大都为清代、民国建筑,婺州山地风格;也有依托绿水青山和良好生态发展养生产业的陈界村等等。
为了吸引到投资主体,磐安更是推出了七大优惠*策,包括免租减租、贷款贴息、水电优惠、评先奖优、员工福利以及给予“零跑”服务承诺。还对整村开发的业主给出了可享受一事一议的*策。
松阳:拯救老屋留住乡愁
每个人来到松阳,都会对这里格局完整的原生态传统村落连连称赞。延续百年的村落布局,原汁原味的传统民居,都在诉说:这是一片自然、真实的田园乡村。
年,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将松阳确定为唯一的“拯救老屋行动”整县推进试点县,而老屋指的是中国传统村落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中的私人产权民居。基金会计划在两年时间内,资助万元实施拯救行动,用于老屋的保护、修缮、利用。全县有幢老屋的产权人开展了申报。
松阳县统筹成立“名城古村老屋保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保护构成中国传统村落完整风貌的历史建筑。
目前,松阳全县申报的第一期幢老屋已全面开工,其中已完工约幢,余下部分计划今年8月底前完成。
“共享”唤醒“沉睡”农房
“利用就是最好的保护。”当下的不少农村,大量农房闲置。怎样唤醒这些“沉睡”的农房?浙江温州、绍兴等地,都不约而同地开展以“农房共享”为核心内容的探索。
比如绍兴实施的“闲置农房激活计划”,提出将用3年时间,建立基本完善的闲置农房开发利用机制,计划用3年时间吸引亿元社会资本,实施0个改造项目,激活1万幢闲置农房,农民人均住房财产性收入增加40%以上。目前,绍兴市已在柯桥区、上虞区9个乡镇11个村先行试点,以农村闲置农房为切入点,积极推动民宿、民居等农村资产交易、流转。
告别“贪高求大”乱象
年以来,路桥区针对农房建设无序特别是超高超大建房的问题,出台《台州市路桥区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管理规定》,全面推行农房限高,规范农房建设,着力打造传承特色风貌、留得住乡愁记忆的“浙派民居”路桥样板。
路桥区对近十年来编制的农房设计方案进行了汇总、梳理、归类,保留群众喜欢并已落地的优秀方案,筛选具有台州地方特色、体现特色民居风格的新方案。区里出台《路桥区农房建设标准图集》,免费发放至各镇(街道)。并明确农村建房的建筑形式一律从图集中选取,各镇(街道)或村委会新设计的建筑立面形式也可纳入图集,并一直保持图集动态更新。
今后的农房民居,是不是更加令人期待了?
(本文综合自:浙江日报、浙江新闻客户端、人民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