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多个通用机场
迎来最新消息!
庆元、松阳、景宁第一档…
省里资金补助标准来了
年4月,《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府关于深入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建设高水平交通强省的实施意见》,明确浙江要建成9个运输机场和60个以上A类通用机场,符合标准的可拿到补助↓↓
补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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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机场建设
总投资(项目概算)超过1亿元的A类通用机场新建、改扩建项目;拟建设项目列入全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和年度全省综合交通建设投资计划,并符合通用机场基本建设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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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机场运营
取得民航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为A类的通用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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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机场短途运输
单条航线常态化运营1年以上,并在1个年度起落架次至少达到架次的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航线。
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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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机场建设
根据省财*厅划分的项目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实行分档补助,分别为:一档0×1.5万元、二档0×1.2万元、三档0万元,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的通用机场项目不再追加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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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机场运营
每年每个通用机场按机场年度飞行架次给予相应补助,每个通用机场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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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机场短途运输
每年每条航线按飞行时长给予相应补助,每条短途运输航线的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专项资金实施期限原则上为3年。到期后,省交通运输厅对专项资金3年实施总体情况开展绩效自评,省财*厅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适时调整专项资金实施期限和分配*策。
每年9月底前,省交通运输厅结合部门预算编报和审核情况,确定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含组织实施的项目及项目绩效目标)报省财*厅。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及楼堂馆所等与交通项目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专项资金拨付按照财*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资金使用中属于*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按照*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专项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的地方,控制安排新增资金。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管理办法》完整内容。
来源:浙江发布(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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