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毕业就有事业编!——松阳县年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开始了
松阳县
年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
开始啦!!!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缓解基层卫生人才紧缺状况,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财*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11号文件)精神,松阳县启动年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计划招录定向培养生共20名,其中面向农村社区岗位医生9名,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岗位医生11名
招生具体事项详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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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松阳县户籍,立志为松阳县卫生健康事业服务,并与松阳县卫生健康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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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计划及承办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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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方式与录取条件
1.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定向培养本科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二段分数线。定向培养原则上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
2.招生实行按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符合条件考生按照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松阳县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上线考生名单。
3.招生院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发至松阳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合格考生,依次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招生计划数1:1比例确定定向培养生,并在松阳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招录过程中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由招生院校提供考生名单,并按相应程序进行招录。
4.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健康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合格考生在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须出示高考分数卡、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资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签订协议之日尚未满18周岁的考生,需监护人一并提供身份证明,共同签字)。协议签订后,松阳县卫生健康局将考生名单汇总报相关招生院校。
5.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名单,由招生院校反馈至松阳县卫生健康局、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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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填报时间与安排
填报志愿、体检、公示和签订协议时间,由有关部门统一确定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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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补助标准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定向培养生,*府补助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等每人4.6万元(5年)。考生毕业回松阳定向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后,该补助款由松阳县卫生健康局一次性直接发放给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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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就业与咨询
凡被录取的定向培养生毕业后,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参加体检、考察合格的,按定向就业协议到我县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并纳入报备员额管理或事业编制管理。定向培养生毕业后需参加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本科培训3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具体事项以松阳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