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应对“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6号
关于调整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丽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第7号令精神,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对我县疫情防控管控措施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卡口管控标准省际卡口从严管控,保留县际卡口,取消进出城区卡口、乡镇(街道)之间所有检查卡点,加强小区(村、社)卡口管理。
二加强人员流动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非必要的人员流动和出行,确因“三返”等需要的,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1.离庆通行。全县非集中隔离人员和非居家隔离人员需要离开庆元的,本人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出具证明,经卡口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外出。2.返庆通行。①来自市内低风险县市区(青田除外)人员,到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企业指经核准开复工的)或流出(入)地乡镇(街道)*府(办事处)开具通行证明(见附件)返庆,无须隔离,但要遵守我县自我防护有关要求;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一律劝返;对来自其他地区的返岗返工返学人员,继续实行实名制召回,经指挥部审核,按“谁召回、谁负责”原则,落实居家隔离。前期因市域内流动尚在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者(重点管控人员除外),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核准后可予以解除。②有通行证的防疫工作特殊车辆、物资运送车辆、部队运输车辆及工作人员,凭身份证明、单位证明、部队证明等给予通行,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入“庆元县疫情管控出入审批系统”办理申请。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