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松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公告
根据《松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松*办发〔〕83号)、《松阳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松*办发〔〕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开展松阳县县城规划区(西屏街道、水南街道、望松街道)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年5月6日-年5月30日工作日为本次受理时间。
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为城镇低保低收入户、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三、申请地点
城镇低保低收入户、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向松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