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6号)
根据省指挥部有关通告精神,现就统筹推进市中心城区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人员安全流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继续实施严格的在荆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切实做好滞留在荆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2、严格管控市域边界交通卡口。中心城区出租车、公务车、防疫车、货运车辆、专用车辆、经区指挥部或市直单位出具通行证明的私家车可有序通行,城区范围内现有交通卡口验证通行。
3、工业企业、金融保险、电力电信、港口和货运站场、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设项目,经企业申请承诺并提交合格的防控方案、区指挥部审核、市指挥部批准,可以有序复工复产。超市、便利店、药店、理发店、快递、加油站、医院、无接触式餐饮,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恢复营业,由所在街道(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农贸市场在达到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经所在街道(乡镇、园区)审核,区指挥部批准可恢复营业。
4、继续严格小区管控,居民应切实加强家庭和个人卫生管理,可在所在小区内不聚集活动,出门须戴口罩。每户每天可安排一名家庭成员出小区采购必需生活物资。居民、复工复产及返岗人员进出小区实行严格登记、体温检测、验码通行。
5、除经市区两级指挥部批准返岗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外,其他人员继续下沉社区,与社区工作者一道坚守岗位、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通告自年3月12日14:00起生效,原有通告与本通告相冲突的以本通告为准。
年3月12日
02公安县公安县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巩固全县疫情防控成果,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实行严格的离鄂进京通道管控措施,全县省域、县域边界(各高速公路出入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升级管控措施,坚决做到内防输出、外防输入。
二、维持县中心城区现有管理模式不变,人员出入值守卡口必须出具有效证件(证明)。除特殊人群确有需要外,取消小区物资代购配送,允许每户每天一人出入小区采购生活物资。
三、在落实严格管控措施的前提下,允许经审批的超市卖场、农贸市场和粮油食品、蔬菜水果、配送制餐饮、副食、药店、母婴用品、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加油站、金融保险等行业开门营业。
年3月12日
03石首市石首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32号)
根据湖北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经市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按照防疫置顶和分级分类施策的原则,现对有关人员出行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内人员出行
市内非“四类人员”凭健康绿码出入小区和各类公共场所,必须做好个人健康安全防护。自3月13日7时起开通三义寺、小河口汽渡,作为江南江北主要出行通道,除应急、消防和特种车辆等指挥部规定车辆外,确需从石首长江公路大桥通行的,报市指挥部从严审批。
二、省内人员出行
(一)省内离石人员:凭健康绿码、目的地村(社区)接收证明,在落实防控措施、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一次性直接通行离境。
(二)省内来石人员:凭健康绿码、目的地村(社区)接收证明通行,并限时到达。抵石后第一时间到目的地村(社区)报到接受疫情防控管理。
省内高风险地区来石人员抵石后,必须居家隔离14天或进行排除新冠肺炎的医学检测后方可出行。
三、省外人员出行
(一)省外来石人员:出行人向目的地村(社区)登记申请接收证明(照片即可),持出发地村(社区)健康证明和目的地接收证明来石。工业企业复工人员由市经济开发区开具接收证明。人员抵石后必须居家隔离14天或进行排除新冠肺炎的医学检测后方可出行。
(二)离鄂人员:按照上级要求,严格加强离鄂通道管控。对持健康绿码的离鄂务工人员,在落实防控措施,签订诚信承诺书,报经市指挥部批准后,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集中精准输送务工人员安全返岗,帮助外地滞留在鄂人员安全有序返乡。
四、对不便申领健康码的群众和需要出具村(社区)健康证明的人员,村(社区)不得拒绝出具相关证明。
本通告自年3月12日0时起执行。
石首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年3月11日
04武穴关于有序开放各类经营场所的通告根据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方案的通知》(鄂防指发〔〕号)精神,经研究,现就全市范围内各类经营场所有序开放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3月11日24时起,全市原保留配送业务的54家定点商超恢复正常营业,营业时间为9:00—21:00(名单附后)。各商超内部茶楼、影院、棋牌室、电子游戏厅、网吧、KTV、浴室、足浴保健、美容美发、健身房、培训机构、餐饮等,不得复工复市。
二、城区原保留的4家农贸市场及江家林、大桥农贸市场在完成全面消杀,符合防疫要求后恢复营业(名单附后)。
三、全市各加油站在全面完成消杀,符合防疫要求后恢复正常营业(名单附后)。
四、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原公布的两批13家定点批发商继续营业(名单附后)。
五、企业复工复市按行业管理要求,实行分级分行业审核监管,有序放开。
六、所有生产单位和市场经营场所在复工复产复市前,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
武穴市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年3月11日附:武穴市恢复营业商超名单序号地点商超名称包保单位1梅川镇(11)武穴梅川广汇超市梅川镇2武穴梅川人人超市3武穴梅川百家福超市4梅川佳和超市5南泉高峰百货超市6南泉鑫和自选超市7塔水桥好忧多超市8困龙李炜琦店9松阳恒旺超市10松阳陈熙店11杨铺平价超市12四望镇(8)振兴超市四望镇13武穴市展鹏超市14大蒋超市15福万家超市16栗木超市17铁石联合配送中心18峰宝养殖19城悦食用菌产销基地20大金镇(3)武穴市泰鹏超市大金镇21武穴佳汇超市22武穴市正兴超市23大法寺镇(4)大法寺百盛购物中心大法寺镇24大法寺心连心超市25大法寺惠圆超市26*商超市大法寺加盟店27余川镇(2)武穴市余川天天超市余川镇28武穴市新有恒超市29武穴(8)武穴同心超市市场监管局30武穴市新春超市居仁店商务局31武穴市新春超市龙洲店武穴办事处32武穴市好又多超市市场监管局33武穴市家得利超市市场监管局34万达悦活里武穴办事处35中百武穴店市场监管局36*商武穴购物中心市场监管局37花桥镇(11)武穴市喜又多超市花桥镇38武穴市好亿佳超市39武穴市鑫天地超市40武穴市百盛超市41武穴市卢利*超市42武穴市欣晟超市43武穴市永锋超市44武穴市永银超市45武穴市瑞万家超市46百春超市(花桥店)47新欣超市48万丈湖(1)武穴市董才斌超市万丈湖49石佛寺镇(2)武穴市心连心超市石佛寺镇50家家福超市51刊江(1)武穴市成丰超市刊江办事处52龙坪镇(2)好运来超市龙坪镇53柒尚购物广场54田镇(1)百信超市田镇办事处武穴市城区恢复营业农贸市场名单序号市场名称经营地址包保单位1江家林农贸市场刊江大道武月大酒店对面商务局2粮食路农贸市场粮食路商务局3科技街农贸市场科技街综合执法局4后坝街农贸市场后坝街综合执法局5下关农贸市场下关社区武穴办事处6大桥农贸市场大桥社区武穴办事处武穴市开放营业加油站名单1中石化城北加油站武穴办事处2中石化城东加油站武穴办事处3中石化城西加油站武穴办事处4中石化环城加油站武穴办事处5中石化武田加油站武穴办事处6中石化中心加油站武穴办事处7中石化金盘加油站武穴办事处8中石化花桥高速加油站花桥镇9中石化花桥加油站花桥镇10中石化梅川加油站梅川镇11中石化余川加油站余川镇12中石化石佛寺加油站石佛寺镇13中石化龙坪加油站龙坪镇14中石化武龙加油站石佛寺镇15中石化盘塘加油站田镇办事处16中石化*家山加油站田镇办事处17中石油华祥加油站田镇办事处18中石油大金加油站大金镇19中石油新宇加油站石佛寺镇20中石油武城加油站石佛寺镇21中石油城东加油站武穴办事处22中石油刊江加油站武穴办事处23中石油飞龙加油站武穴办事处24中石油广济加油站武穴办事处25中石油楚天加油站刊江办事处26武穴市中官加油站刊江办事处27武穴市兴益燃气郑公塔加油站花桥镇28武穴市新飞龙加油站武穴办事处29武穴市万丈湖李建设加油站万丈湖办事处30武穴市田镇农机加油站田镇办事处31武穴市四望镇兴华加油站四望镇32四望供销加油站四望镇33武穴市宏兴商贸梅川加油站梅川镇34武穴市古塔加油站花桥镇35武穴市杨林海峰加油站石佛寺镇36武穴市大法寺加油站大法寺镇37中石化金武加油站大金镇38中海油祥云加油站田镇办事处39武穴市大金工业园加油站大金镇40武穴市明兴加油站石佛寺镇41武穴市余川大道加油站余川镇42武穴市松阳加油站梅川镇武穴市继续营业定点供应商名单序号单位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负责人包保单位1武穴市林阳商贸有限公司团山工业园民主路北18号牛奶制品、生活用品田锡桂刊江办事处2武穴市亲子园孕婴童大世界广济大道西中通快递仓库旁婴幼儿奶粉石志雄武穴办事处3武穴市好宝贝生活馆玉湖路88号好宝贝仓库婴幼儿奶粉胡文娟市场监管局4武穴市乳都母婴连锁万达广场B乳都仓库婴幼儿奶粉夏锦亚市场监管局5江家林农贸市场吴有权蔬菜批发店江家林农贸市场蔬菜批发吴有权商务局6江家林农贸市场谢文忠水果批发店江家林农贸市场水果批发谢文忠商务局7金磊粮油花桥骐驎大道粮油张磊花桥镇8映芳粮油万丈湖农场大米王必剑万丈湖办事处9武康生态农业花桥新街大米兰永金花桥镇10一秀农庄大法寺巴巷村大米钟吸秀大法寺镇11放心粮油江家林工业园B区大米张琪武穴办事处12万星面业武穴工业园蕲孔线挂面、面粉郭志刚武穴办事处13武穴市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刊江大道号香烟董红胜武穴市烟草局05潜江潜江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通告
(28号)
为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根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实施严格的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做好滞留在潜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二、离潜人员在省内流动,凭健康码“绿码”或健康监测证明,可与省内流入地采取“点对点”运输方式安全有序流动。
三、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由劳动就业部门负责集中组织,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精准输送务工人员安全返岗,帮助外地滞留在潜人员安全有序返乡(北京市除外)。
四、做好滞留在外人员安全有序返潜服务保障工作,返潜人员凭社区(村)接受证明,持健康码“绿码”或健康监测证明返回。返潜人员一律纳入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
五、属地*府负责外出人员信息收集分类、核实健康证明,外出务工人员报劳动就业部门,其他外出人员报交通运输部门,由交通运输部门形成运输方案,适时向社会公布。
劳动就业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
潜江市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3月12日
06竹溪县竹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7号)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指挥部有关规定,现就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人员安全流动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类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一)实施差异化防控,企业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具体行业企业实行灵活动态管理。实行限制清单管理,不在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可有序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
(二)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聚集类餐饮等,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三)企业复工复产前,应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到位。
(四)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最少、必须”原则具体受理相关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申请。科技经信局负责协调服务除园区之外的工业、商贸企业复工复产;工业园区负责协调服务园区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服务农业产业及农产品加工企业(项目)复工复产;扶贫办负责协调服务易迁后扶、扶贫车间等复工复产;文化旅游局负责协调服务文化旅游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协调服务本部门主管企业、牵头项目的复工复产。
二、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继续实施严格的离溪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做好滞留在溪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二)持有健康码“绿码”人员,可安全有序流动。
(三)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集中精准输送务工人员安全返岗,帮助外地滞留在溪人员安全有序返乡。
(四)做好滞留在外人员安全有序返溪服务保障工作,将返溪人员纳入本地疫情防控管理。
(五)在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客运汽车和公交。
三、继续延迟学校开学
县内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等继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严格执行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
四、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持续用力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有序扎实推动复工复产,做好群众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服务保障,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有序。复工复产企业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防疫情发生,维护员工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有序。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继续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合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力争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轨道。
竹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3月11日
07宜城宜城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关于有序恢复城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全体市民: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市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城区各行业逐步分批复工复市,现就恢复城区生产生活秩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除影院、网吧、KTV、洗浴、茶馆、餐饮、住宿酒店、农贸市场、大型商场不能营业外,其他行业做好防疫措施后,采取先复市后检验方式有序开门营业。大型超市(好邻居、武商、中百、多又佳、天天福)继续开展线上配送经营,中心农贸市场已批准的经营商户继续开展批发和配送服务。第二批在第一批恢复一周后(本市“四个清零”14天后),结合疫情防控“四个清零”情况以及上级疫情防控要求,逐步放开经营。2.按照“三个不变”(小区值守不变,交通管制不变,公共场所消杀不变)原则,公共交通(公交车、出租车)恢复运营,参与绿色物资运输货车可以通行,电动车、网约车和未经许可的私家车一律不得通行;本小区居民测温登记后可以出入小区,严禁非本小区人员入内。3.恢复经营商户要做好防疫措施,备好防疫物资,经营中做到两消杀、常通风、带口罩、测体温、限人流、不聚集,禁止不戴口罩及发热人员入内。4.市公安局负责管控非必要出行车辆,城管执法局负责管控不带口罩、扎堆聚集人员。5.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等部门要全覆盖监管各行业疫情防控,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不服从管理的一律关停并从重处罚。当前,我市尽管属低风险地区,但低风险并不意味着无风险,疫情防控工作依然是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集中精力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实好“防扩散、防输入、防输出”;广大市民要继续保持警惕,遵守管控规定,非必要不出门,出门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安全。本通告自年3月11日起执行。年3月10日
08南漳县南漳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恢复全县生产生活秩序通告为有序恢复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精准脱贫攻坚战,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安全有序组织生产(一)无疫情镇(区)在做好必要防护前提下,可有序在本镇(区)内范围跨村劳作。(二)无疫情村允许群众在本村范围开展农业生产;有疫情村,镇(区)落实管控责任,在确保能防控、不扩散前提下,组织群众有保护措施的开展农业生产。(三)鼓励就近在县内园区企业、扶贫车间打工就业。县内跨镇(区)返乡、返岗就业人员,由镇(区)之间协调放行。二、有序恢复交通秩序(一)继续保留县界、高速路口交通卡口,持续严格管控重点入(离)县境通道,千方百计严防疫情输入和输出。(二)无疫情镇(区),撤销辖区内村与村及村组之间疫情防控交通卡口卡点。(三)有疫情镇(区),对辖区内的有疫情村要实行重点管理,一要加强对“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法明确排除新冠肺炎可能的发热患者、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居家隔离和日常健康管理。二要以村为单位加强对进出人员的审核和信息登记。坚决杜绝以堆土、石块和车辆等硬阻隔手段堵塞村组道路,使管控方式由过去“看住门”向“盯住人”转变。三要组建巡逻队,由村干部带班开展常态化巡逻,严防村民随意聚集、串门、聚餐、打牌。对辖区内无疫情的村撤销疫情防控交通卡口卡点,取消交通管制。(四)尽量减少和优化镇(区)之间交通卡口设置。具体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制定方案。(五)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经批准的镇(区)指挥部可以在国、省道上设立交通卡点以外,任何村一律不得在国、省道上自行设立交通卡点。三、继续实行城区车辆和小区人员管控(一)城区继续实行原有交通管控模式,车辆仍需凭证通行。(二)城区所有小区仍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三)城区所有小区居民仍需凭出入证通行。(四)允许小区居民在小区内活动,但必须戴口罩,不串门、不聚集,相互之间保持1.5米以上间距。(五)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持续加大城区巡查管控力度,严禁不戴口罩、人员聚集、无证外出等行为。四、有序恢复保供工作(一)有条件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的餐饮企业、“放心早餐店”,经县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后,可实行无接触式餐饮配送。禁止顾客在餐厅内吃桌餐。(二)城区指定营运的商超继续进行无接触配送。(三)对水电、家电、汽车维修店采取预约方式服务。(四)为了支持春季农业生产,允许全县所有农资商店开门经营。五、鼓励务工人员有序返岗就业(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离漳人员未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长批准,一律不得前往北京。(二)鼓励县内工业企业全面复产复工。对符合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要求,经验收批准复产复工的工业企业,优先办理企业员工车辆通行证和人员出入证。县交通局优先专门开设定时定点城市公交车辆满足企业员工上下班需要。(三)赴省外返岗务工人员,由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对内摸清底数、对外沟通联络,符合组团条件的,采取组团方式,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点对点向外组织输出。(四)市内县外返岗务工人员,经本人申请,凭现滞留地村(社区)、镇(区)防控指挥部开具的证明即可放行。(五)省内返岗务工人员,按照《南漳县新型冠状病*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返漳和离漳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补充通告》文件要求执行。南漳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年3月10日
湖北健康码获取方式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