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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3/17 14:06:00

松阳县人民*府通告

()第1号

松阳松阴溪省级湿地公园范围包括松阴溪界首至国道港排线连接桥两岸堤坝之间(详见附件),根据《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至第九项以及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至第三项之规定,在湿地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开垦、烧荒、填埋湿地;二、采石、采砂、采矿、开采地下水;三、擅自采集野生植物,放牧(牛、羊等)、猎捕野生动物,捡拾卵、蛋;四、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用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五、擅自向湿地引进外来生物物种;六、向湿地投放有*有害物质,倾倒固体废弃物,擅自排放污水;七、擅自排放湿地蓄水或者修建阻水、排水设施;八、毁坏湿地保护设施;九、违反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建设与湿地资源保护无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十、其他毁坏湿地资源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处理。举报、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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