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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3/7 0:54:00

“谢谢谢谢,还给你们添麻烦了!”1月21日下午,松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调解室内,冉先生、王先生对刚刚事故调解完毕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年5月4日,王先生驾驶重型货车在上松线避险车道上首路段超越同方向行驶车辆时,与对向行驶的由冉先生驾驶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冉先生受伤。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王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年1月21日,双方当事人向松阳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赔偿纠纷调解。工作人员按照年浙江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浙江省调查总队年度统计公报计算,王先生需向冉先生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55元。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握手和解达成协议。

为推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筑牢基层防范社会风险体系,最大可能把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松阳县公安局、松阳县司法局、松阳县人民法院三部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成立松阳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据统计:年,调解室共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起,涉及人员人,兑现事故纠纷赔偿款余万元,调解成功率和赔偿金兑现率都达%。

松阳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调解辖区内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赔偿纠纷。申请方式:双方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到松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西屏街道长虹中路号)申请赔偿纠纷调解。预约-(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根据行*办公时间调整)。工作流程:案件受理—登记—调解,调解成功后出具调解协议,调解不成功或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的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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