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服务与管理指南》和《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服务质量等级评价细及说明》标准,经景区村庄自评申报,所在乡镇(街道)推荐,县文广旅体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于12月14日对第二批申报创建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的单位进行集中汇报评定,经综合评定,西屏街道七村等五个村基本达到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服务质量等级标准要求,按照景区村庄评定程序,现予公示(公示名单附后)。
如果您对以上景区村庄有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对超出期限异议的将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从年12月15日至年12月21日。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