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11时16分,松阳县公安局大东坝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安民隧道有人倒在马路上,具体情况不明。大东坝派出所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人已死亡,并怀疑被车碰撞所致。11时50分,松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安全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赶赴现场,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固定,并及时调取电子监控设备的视频影像。
通过对事故现场轮胎痕迹分析,初步判断肇事车辆为货车。在查看报警前后视频监控后,锁定一白色货车有重大嫌疑。但是车辆未悬挂号牌,加上该时段车辆、行人较少,无目击证人,给侦查破案增加了难度。事故民警通过细致分析,判断车辆应该为工程之类所用,遂联合安民乡*委*府、大东坝派出所、大东坝交警中队走访排查周边工程,在某工地成功找到肇事车辆,并通过工地负责人叫回早已躲避于附近山上的肇事者刘某某(男,55岁,河南省台前县人)。
监控显示:7月12日11时12分04秒,肇事车辆从安民隧道由乌弄往安民方向逆向行驶;12分47秒,又从安民隧道由安民往乌弄方向驶回。
经审讯,刘某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据刘某某交代:12日中午11时许,刘某某准备到安民乡邮*储蓄汇钱,同工地的孙某某也想一同前往,于是两人便驾驶停在工地的一辆货车出发,由刘某某驾驶,孙某某坐在副驾驶室。途径安民隧道时,由于隧道内光线较暗加上车辆未开启车灯,将行走在隧道内的周某某(男,62岁,松阳县安民乡乌弄村人)撞倒。因担心被公安机关抓获,两人未停车查看并径直向前驶去,驶出隧道后又掉头将车子停回工地。刘某某交代孙某某回工地后不要说起此事,而自己则向附近村民以去邮储汇钱的名义借了一辆电瓶车逃到附近一处山上,没想到不到三小时民警就找到了他。
当晚21时,刘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松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车辆行驶在光线较暗、能见度低的路段时一定要开启车灯;行人行走在光线较暗、能见度低的路段时一定要靠边行走,并最好使用手电筒或穿戴(佩戴)有反光之类的衣服(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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