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第一周
松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连
办理了两起因电动车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
现场惨不忍睹
事故1
4月1日15时35分许,肖某驾驶的赣07/6**35变型拖拉机沿松阳县江南公路往赤寿乡赤岸村方向行驶,驾驶至江南公路与古大线十字路口时,与何某驾驶沿古大线由东向西行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二轮电动车驾驶人何某当场死亡。
行车记录仪显示:肖某驾驶变型拖拉机在途经十字路口时未减速慢行,何某驾驶二轮电动车闯红灯,在两车碰撞的瞬间发出巨大声响。
(事故现场照片)
被撞的二轮电动车和驾驶人均已卷入变型拖拉机车底,驾驶人当场死亡。
事故2
4月3日11时47分许,谢某驾驶浙K52**2小车沿龙丽线丽水往古市方向行驶,途经新华北路交叉路口时,与王某驾驶沿新华北路自南向北行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二轮电动车驾驶人王某重伤(目前正在重症监护室治疗)。
监控显示:谢某驾驶小车在途经十字路口时未减速慢行,王某驾驶二轮电动车闯红灯。在两车碰撞的瞬间,王某被撞至度空中翻转。
(事故现场照片)
被撞的二轮电动车支离破碎
两起事故,均由二轮电动车闯红灯引起!
总有一部分人认为自己是非机动车辆,可以不受信号灯控制,那么你真的错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
松阳公安交警提醒:闯红灯不仅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而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造成事故,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车车主都得依法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没有所谓的“豁免权”。请所有交通参与者都应遵守交通规则,请所有家中有老人的子女都交代好父母不要闯红灯。
细节关乎生命
亲人等你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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