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到丽水市纪委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二、选聘条件
选聘人员除应具备选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以及事业单位管理相关法律、*策规定的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在信息化专职机构或部门中从事信息化工作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2.丽水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满2年以上(其中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以上),并符合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服务期限要求或转任其他限制性规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年12月);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纪*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试用期,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适宜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府门户网站(
附件:丽水市纪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中共丽水市纪委
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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