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松阳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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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筹资标准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元,各级财*补助元,合计每人元,全年一次性缴纳。
二、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期为年11月13日至年12月20日,零星缴费截止时间为年12月31日,截止期后按中途参保*策缴费。
三、参保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就读于本县各类学校的非松阳县户籍学生(凭学籍证明就近到乡镇社区参保);与本县户籍城乡居民存在婚姻关系的非松阳县户籍人员;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常住人员。
四、参保方式
中途停保后年重新参保人员、年新参保人员可到乡镇(街道)或社区经办机构办理“新增参保”手续(即使社保卡内有足够金额,如果没有新增参保,也无法直接扣款缴费);也可通过“浙里办”APP线上参保:登录“浙里办”—搜索“医疗保障”—“更多”—选择“城乡参保登记”,即可线上办理城乡居民参保。
五、签约方式
中途停保后年重新参保人员、年新参保人员、社保卡补换卡对象需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