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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7/29 11:10:00

财*制度对发展观影响及"治本"建议


[摘要]财*制度对于发展观有着关键性作用。传统的"物发展观"。以当时的"国家财*制度"为支撑。一度时期变异了的、以追求GDP和财*收入为基本特征的"物发展观",以"转型财*制度"为支撑。公共财*制度是社会公众决定*府收支的财*制度,在社会公众的决定和约束下,*府财力只能遵循科学发展的要求合理使用。公共财*制度成为实施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性支撑条件。


     所谓发展观,是国家和*府的一种执*理念和施*原则,它落实到各级*府及其官员的行动中,对整个经济社会产生根本性的影响。财*是*府的分配行为,其活动直接体现了*府的意志,从而其财力安排就直接落实、支撑与强化了*府的发展观。因此,财*制度对于特定发展观的确立与存在,起着关键性作用。探讨发展观问题,从财*角度进行分析是非常必要的。


     科学发展观的确立,是对长达半个多世纪片面追求"物发展观"的否定,世至今没能真正使"物发展观"退出历史舞台。究其原因.根本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尚未受到根本否定,关键的是"国家财*制度"尚缺乏把握。要真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财*制度的公共化改革.进而建立公共财*制度,这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


     一、"国家财*制度"支撑和保证了"发展观"的异化


     "物发展观"是片面追求物质财富的增长,即"以物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它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体现了该体制的本质性要求。"国家财*制度"作为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制度,是国家以统一计划配置整个社会资源的财力手段。它在"物发展观"的形成和存在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发展观"的异化


     "发展观"的实质,是关于"人"应当如何发展的问题,是"人"试图作用和改变自己所处环境的基本看法。直接影响和决定着人类实践的目标、*策及其手段等。它在现存的经济社会关系和制度约束下,形成或提出某种把握整个发展方向的观念和思想,并据此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去努力实现。


     然而,"人"是一个综合体,发展观是社会成员整体意志的表现与结果。人们是在既定的经济社会关系和制度约束下,去作用自然界和安排自己的经济社会活动的。这些关系和制度外在于人的主观意志,在它们的客观作用下可能产生违背"人"本性的异化结果。计划经济就是导致这种异化的体制环境。此时企业是国家的行*附属物,个人是企业的行*附属物,即社会公众实际上处于行*附庸的地位,而难以直接决定和支配自己的命运。于是,整个社会的发展由国家确定,"国家"的发展观占据了支配性地位。作为"官",其价值由"官的成绩"即"*绩"来体现,而"*绩"又落实在经济增长上,易造成一味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观占据支配地位。


     "国家财*制度"的作用


     "国家财*制度"是与计划经济相配套的财*制度。所有的财*收入都来源于国营经济。企业经营收入就是国家的,而不是企业和个人的。财*取得收入的过程.就是"国家"对原本就属于自己但分散在各个企业的财力的集中,它没有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于是,怎么集中、集中多少,都由"国家"决定,企业和个人没有发言权。财*支出是"国家"在支配自己的资金,怎么用,用到何处,企业和个人也没发言权。相反,财*对于企业或个人的支出还表现为是国家的"恩赐"。整个财*活动都围绕*府意志,完全按照"国家"*策来安排。于是,"国家性"就成为当时财*制度典型和基本的特征。因此,当时的财*制度,就是"国家财*制度"。


     *府对经济增长的一味追求,通过自身掌握的收入和支出来实现。此时财*的一收一支、一举一动,都必然也只能贯彻和执行"物发展观"。它具体通过以下制度安排来实现:


     1.对农业、农民的影响是"物发展观"的基础


     通过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等形式,国家将农业创造的纯收入乃至部分简单再生产的成本,转移到工商企业的手中,直接表现为它们利润的增加并上缴财*,再由财*投入到重工业领域。到1978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34元,即平均每人每天只有0.367元,农民的生活消费被限制在极低水准上。这种计划经济型原始积累直接建立于国家财*的基础之上,国家通过财*手段直接取走农民的收入,完成了筹集资金任务。


     2.对城镇职工的影响是"物发展观"的根本


     国家通过全国统一的工资制度、"单位"保障制度、消费品定量配给制度等,将城镇居民生活消费也维持在较低水准。当时个人月工资基本上只在30元或稍多的水准,大体只够衣和食消费.住房和医疗养老保险等是由国家通过单位提供的。这是一个几乎什么都要票证和定量配给的年代,各种消费品不仅紧缺而且质量低下。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元,即平均每人每天不到1元。它与农民极低的消费水准相联系,几乎全部社会成员的消费都维护在较低水准,而国家则尽可能集中了财力。这里其实是作为"老板"的国家与作为"雇员"的劳动者之间的工资关系,国家作为单一的"老板"具有高度的垄断性再加行*权力。劳动者个体在国家面前,显得极为渺小。而处于附属地位,只能接受国家的安排,根本不具备提出自己工资要求的能力。于是,当时增加工资被归结到是"财*拿出多少钱"的问题,工作和工资的获得甚至带有国家"恩赐"的性质。


     3.对企业财力的全面集中是"物发展观"的核心


     通过税收和利润上缴,在统收统支的企业利润分配制度配合下,全社会几乎所有的纯收入都集中在*府。在这里,国家为实现经济增长速度最大化目标,过多地集中了社会财力.不仅占有企业扩大再生产财力.而且还占有部分简单再生产财力,典型的是对企业基本折旧基金的集中。反过来,企业由财*投资建造,其流动资金由财*拨给,企业是否扩大,扩大多少,如何扩大,还是"关、停、并、转",都由*府决定,其所需财力都来自财*拨款或财*审批。这种财*制度安排直接否定了企业的独立性,以国家为单位形成了一个大企业财务。从财力上直接确保了*府能够按自己的意愿去安排整个社会的发展事宜。


     4.国家预算控制整个社会财力是"物发展观"的条件


     当时预算内是基本和主要的*府财力,各单位、部门、地区的财力基本上都纳入预算,层层汇总到中央,形成全国统一的国家预算。通过这种由中央*府说了算的"国家预算",中央直接安排了*府各科层组织与企事业单位的收支活动,集中掌控了整个社会的财力,保证了国家能够不受约束地支配和运用全社会的财力。


     5.统收统支的财*体制是"物发展观"的保证


     财*体制是规范和界定*府各科层组织的收支活动,划分和确定它们财权财力的制度。计划经济下财*体制的实质是统收统支,即财权财力都集中在中央*府手中。1953至1980年近30年时间里,中央财*直接集中安排了9071.04亿元的支出,占同期财*总支出16524.64亿元的54.89%。另一半的财*资金直接由地方支出。但按照财*体制规定,其收支项目与范围由中央确定,其收支计划指标由中央核定和下达.其收支纳入统一的国家预算。所以,地方直接进行的收支活动,也完全处于中央的直接控制和掌握之下。地方支出实际上具有"坐支"性质,只不过是中央将属于自己的资金留一部分在地方,由地方代行中央职责去安排支出。统收统支的财*体制确保了追求"物发展观"时整个*府的统一行动。


     6.财*收支直接贯彻了"物发展观"


     计划经济下财*运用社会财力具有如下特点:既定的社会财力被尽可能集中到*府财*手中;既定的财*收入被尽可能用于生产与投资支出;既定的经济建设支出被尽可能安排基本建设投资;既定的基本建设投资被尽可能增大生产性投资,压缩非生产性投资,压缩非物质生产部门投资;既定的物质生产部门投资被尽可能安排到重工业。挤占轻工业和农业的财力:各部门既定的财*支出数额也被集中到少数产品中,典型的如"以钢为纲"和"以粮为纲",等等。


     这是与"物发展观"相适应的财力分布格局:一方面,即使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年份,工资提高微弱,生活水准改进迟缓,基本生活需要勉强满足,生活必需品供给总是紧张。另一方面,依靠财*投入也一度实现经济高速增长,但所生产和提供的主要是生产资料,消费资料的生产总是难以满足社会公众的基本需要;其投资关注的重心是厂房、电站、机器,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投资一直明显不足。


     二、"转型财*制度"与"发展观"的新异化


     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计划经济体制已经被打破,市场经济体制也已经建立。但根本性的变革尚未完成,整个体制仍然处于转型状态。这是一种市场性与计划性交织、计划性占根本优势的"转型经济体制"。它没能否定"物发展观",但其表现形式则从追求工农业总产值,转向了追求GDP和财*收入。


     相应地,这一时期的财*也进行了公共化改革,传统的国家财*制度被打破,市场型公共财*制度的基本框架也已形成。但如同整个改革一样,财*制度的根本变革也未完成,表现为"过渡型财*制度"。它仍然具有国家财*制度的实质,对于新的"物发展观"的存在.同样起了关键性的支撑作用。


     "物发展观"的变形


     市场化改革引起全面社会变革,强烈冲击了传统的"物发展观"。从个人生活必需品勉强够用,其余消费品极为匮乏,转变到各种生活消费品丰富多彩;从凭证严格定量供应.到只要有资金就可以买到;从人们长期处于饥饿半饥饿状态,到迈向小康生活。1998年以来,*府为了提高经济增长速度,甚至还要采用各种措施增加私人收入。努力启动私人消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极大增长与根本改善,社会消费严重不足状况也发生很大变化。从1978到2004年的年均递增幅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8%,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为7.1%,职工平均工资为6.3%,城乡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为27.6%.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5.2%,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4.9%。总之,消费被人为压低的状态已一去不复返了,这应当是市场化改革所取得的最大成就之一。这种状况意味着发展观具体内容的变化,即追求"物"的增长不再以牺牲"人"的消费为代价。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物发展观"已被根本否定。它只是转变了表现形式。它以GDP取代了工农业总产值,成为地方*府直接追求的目标;财*增收成为地方*府工作报告中与GDP并列的、最引以为自豪的*绩。其实质仍是追求经济增长规模,仍是对物的追求,仍是以牺牲环境、能源和物耗为代价,去实现经济和财力的增长。因此,事实上这是新时期下变异了的"物发展观"。


     "转型财*制度"的问题


     相应地.同期的财*制度也处于转型状态中,未完成根本变革。这表现在:一是*府收入仍由*府决定。尽管财*除了国营企业外,其收入还取自其他多种经济成分和私人,即财*已经不再是*府从企业集中自己财力的行为了,但社会公众和企业仍无力约束*府的收入行为.地方*府为追求*绩的乱收税和乱收费行为,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府支出仍由*府支配。社会难以形成强大压力,以阻止*府将支出用于*绩工程等,以迫使*府支出必须重视"三农"、弱势群体等的需要。三是*府仍然支配和决定*府预算。加上预算外乃至制度外的存在,社会公众更是无力控制*府财力的取得与使用。四是现行"分税制"体制离规范模式还有较大差距,市场尚不具备约束和规范地方*府行为的能力.财*体制分权易导致地方*府间的恶性竞争。


     可见,尽管财*制度已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根本的"国家性"没有受到否定。目前存在的"转型"财*制度,其实质仍是"国家财*制度"。它为"物发展观"继续存在提供了关键条件:


     1."*府缺位型发展观"


     在"转型财*制度"下,财力仍归*府自己支配,*府支出结果如何。地方*府及其官员仍然是既无须承担责任,更谈不上法律的惩戒与制裁。于是,*府财力的投向,必然以是否能够获得*绩和树立形象为标准。大手笔的投资,豪华气派的建筑物,优美的市容市貌……都在无声地宣扬当地*府的*绩与形象:反之,财力投到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则难以在短期内产生立竿见影的*绩效果。既然从"*",官员们就成为"*"绩的人格化,必须追逐*绩以树立形象,这是制度性弊端,是包括财*在内的制度使然。


     具体到*府支出上,一方面,地方*府财力大量用于*绩工程和形象项目。这些*府投入大体上不仅没能造福一方,反而会损害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和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另一方面,地方*府的教育、医疗、卫生、环保等支出则严重不足,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社保难、三农难、环保难等社会问题突出,尽管各级地方*府都一直表态要增加这些支出,但至今未能有效解决。


     正因如此,尽管10余年来,中国财*收入一直处于高速增长状态,增收规模大幅攀升.*府财力有了很大增强。2006年国家财*收入逼近4万亿元,为财*收入起飞开始之年即1994年的近8倍。尽管这样,仍然没有哪级地方*府声称自己的财力够用了,贫穷地区如此,富裕地区也如此:财*年增收数百亿元时如此,年增收高达7000余亿元时亦如此。


     "物发展观"所产生的问题,是*府没有尽到应有责任的结果。它是目前社会矛盾突出的重要原因。


     2."财*收入*绩化发展观"


     迄今为止,社会各界对于地方*府一味追求财*收入,没有给予应有的批评和抵制,而只关注地方*府对于GDP的追求,这令人难以理解。其实,以财*收入为*绩,比GDP危害更大:


     迫使各级地方*府全力增收,出现了财*年增收规模急剧扩大的状态。财*比上年增收规模,2002年为2517.60亿元,2003年2811.61亿元.2004年4681.22亿元,2005年5231.51亿元.2006年7715.64亿元,并且这个势头还强劲地保持着。相应地,财*收入占GDP比重也不断上升,从1995年的10.7%,上升到2004年19.3%、2005年19.9%、2006年21.1%,10余年间提高了10多个百分点,近乎一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但这还只是预算内的增收状况.对于各级地方*府掌握的预算外和基金,其规模和增长幅度有多大,难以准确估量,但其增收规模和幅度超过预算内,则是完全可能的。


     直接导致"探头税"和"留尾税"现象。所谓"探头税",就是税收上"寅吃卯粮"。尽管当年税收依法已经收完,但还没有完成财*收入计划,为了保证财*增收任务的完成.预收了下一年度的税收。所谓"留尾税",就是税收上"预留家底",就是将本年度依法应收的税款,留到下年度去收。"留尾税"现象是"财*收入*绩化"命题的反证,仍然是服务于*绩最大化的。


     直接导致虚报财*收入的现象。虚假财*收入的后果,远比虚假GDP严重。GDP的高低,更多的是一个象征性字符,但并不影响当地的生产和生活。而虚报财*收入,却人为地拔高了本级财*的规模.则一方面可能安排了力不从心的支出项目,另一方面可能减少来自上级的转移支付数额,由此形成的实际财力缺口,最后只能以拖欠工资和工程款等方式,转嫁到辖区民众和企业身上,危害了改革、发展与稳定。


     引起*府税费行为的无序。乱收税、乱收费的直接受害者,是社会的中低阶层和弱势群体。税费课征状态之所以"无序",是以被课征者无力抵制为前提的。


     李嘉图曾有过被概括为"税收邪恶论"的分析,即*府收入作为原本可以用于市场的社会资源,地方*府取之是对市场的危害:只是由于财*收入转化为财*支出。为市场提供了公共服务,"功过相抵"才可能避免这一危害。然而,"物发展观"驱使地方*府全力膨胀收入,一旦超过市场的负担能力,*府就对市场形成了净危害。


     3."*府失控型发展观"


     财*体制的市场型分权,使得地方各级*府获得了很大的自主权和财力。如何为本级*府获取尽可能多的财力,就成为是否能够实现本地区经济高速增长的关键因素。在*绩目标驱动下,出现了地方各级*府竞相追逐GDP和财*收入的局面。这是我国GDP高速增长和财*急剧增收的根本动因,其结果是地方*府依循理性开展的活动,却导致了*府内部活动秩序的紊乱,进而导致经济社会和分配等秩序的紊乱。


     其典型表现是房价失控。面对急速上窜的房价。中央*府全力调控,要求相关部委和地方*府切实负起稳定房价的责任,并将其提到*治高度,建立*府负责制等。但几年过去了,效果并不明显。个中原因众说纷纭,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压低房价与地方*府的利益是背道而驰的。在目前的税费制度和财*体制下,地方*府大体上"吃饭"靠预算内收入,而"建设"则主要靠预算外和*府性基金收入。在*府性基金收入中,又以土地出让收入为最主要来源,它在有些地方的*府性基金收入中占了绝大部分,超过乃至成倍超过一般预算收入。2006年,*府一般预算收入只增长了二成四,而土地出让收入则增长了三成,超出一般预算增幅5个多百分点。换言之,土地出让收入直接关系到当地的"建设"能否高速发展的问题.地价涨,房价也涨,地方*府的收入也涨,"*绩"也涨。地方*府成为房价涨的最重要收益者之一。在这种利益格局下,即使是中央*府下大决心要压低房价,各地房价也难以实质性下降。现实状况表明,凡地方*府所真正关注和追求的,是能够高速膨胀的,如GDP、*府收入、*绩工程、形象项目等;凡地方*府实际上漠视的,就难以解决,或者解决起来财力困难重重,如上学难、看病难、住房难、社保难、三农难、弱势群体难、环保难等。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下存在着"看不见"和"看得见"两只手,前者是市场之手,后者则是*府之手。这作为一般原理已写入经济学教科书,但在目前中国.却有一些异化。"看得见"之手是*府的,"看不见"之手也是*府在操纵的。*府能够支配和决定市场与资本的行为,市场活动就不能不是无序和失控的,诸如房价的上涨,就是地方*府调控引起市场失控的典型例子。其他还有自然垄断行业的高价格、高收入、高报酬、高待遇、豪华大楼等诸如此类的现象,从根本上看,是由于*府内部关系不协调产生的,也是*府失控的重要表现。这些都根源于"物发展观"。


     4."*府挥霍型发展观"


     地方*府既可以全力膨胀收入,也可以任意安排支出,其结果只能是*府支出的低效浪费和挥霍:


     *府一般预算的"行*支出"表现为,1994年该项支出仅729.43亿元,2004年攀升到4059.91亿元,10年间增长了4.57倍,年均递增18.73%。它大大超过同期财*总支出增长3.92倍.年均递增17.27%的速度。


     然而,除此之外,*府实际用于行*管理方面的财力至少包括四部分:一是分散于一般预算的其它支出项目内的行*经费。二是一般预算的各部门事业费,其中许多实际上是行*性支出。这两项,或者由于统计数据和资料缺乏的缘故.或者由于难以与正常的事业费相区分,是无法具体统计的,但数额巨大则是确定无疑的。三是预算外用于行*事业管理方面的支出,它是预算外的最大支出项目,2002年以前它大于一般预算的行*支出规模。到2002年,预算外该项支出仍为2655.00亿元.相当于一般预算该项支出2979.42亿元的89%。咽是预算外支出的"乡镇自筹、统筹支出"等项目.也有相当份额是用于行*性质的。所有这些都表明,尽管一般预算的"行*支出"项目的恶性膨胀已令人触目惊心,但它还远不足以反映整个*府行*费用的失控程度。


     *府一般预算支出的过度膨胀。2006年一般预算支出达40213.16亿元,比1994年的5792.62亿元,增长了6.94倍,年均递增17.52%。并且越到近年,一般预算支出增长势头越猛。它比上年增长的规模和幅度,2004、2005、2006年分别达到3836.94亿元、5221.23亿元、6505.04亿元和15.57%、18.33%、19.30%。增收规模一年大过一年,增长幅度一年高于一年。


     然而,一个奇怪的现象是,一方面是财*规模在急剧增长。另一方面各级地方*府却表示财*紧张,基层*府更是困难到几乎难以为继,费改税甚至也曾因此而困难重重。这里面固然有财*体制不合理因素的影响,但财*支出的低效浪费则是关键原因。行*支出失控,其他财*支出也好不到哪去,因为所有的*府财力都处于同样的机制和制度下。能够独立支配又缺乏严格有效监督的经费,不用白不用,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于是,在众多*府机构及其官员的挥霍下,再多的资金也是不够开支的。


     上述这些现象.根本不适应科学发展的需要。而所有这些,都是以"转型财*制度"为依托的"物发展观"的具体变异形态。


     三、财*公共化与"发展观"本来面目的恢复


     科学发展观与当前中国的重大*策安排相适应,必须得到真正贯彻实行。但它只有采取治本之策,在财*制度从"转型"完全过渡到"公共型",即"公共财*制度'真正建立起来之时,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


     科学发展观对财*制度的公共化要求


     "公共财*"的精髓和要义,就在于它是社会公众的财*。公共财*尽管是*府的收支活动,但决定权却属于社会公众,收入必须以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税费法律为依据,支出必须按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预算执行。这就清晰地体现了社会公众是"主人",而*府只是"管家"的关系,即这是"主人"将自己的钱交给"管家",让"管家"替自己去办事。在这里,"管家"不能未经"主人"的批准,就攫取"主人"的钱财,和举办"主人"不需要的事项,更不能挥霍"主人"钱财。这种集众人之财,假*府之手,办众人之事的财*,才是"公共"财*,也是市场经济下的财*制度之所以被称为"公共"财*的根本原因。因此,公共财*制度与国家财*制度的根本区别,就在于财*的决定权是归社会公众,还是归国家或*府。归社会公众者即为"公共"财*,归国家或*府者即为"国家"财*。这一区别,对于国家或*府的发展观有着决定性意义。


     国家财*制度之所以保证了"物发展观",就在于财*活动是由*府决定的,*府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去使用财*资金。这是*府在用自己的资金去"为人民服务",其实质是一种"恩赐"。"民"有哪些服务需要满足,能满足到什么程度,由"官"决定。但"官"毕竟是"官".即使努力去为"民"服务,也难以准确把握无数社会公众错综复杂的公共需要。


     公共财*制度之所以能够否定"物发展观",就在于其财*活动是由社会公众决定的,*府只是在按照社会公众的意愿去安排支出。此时的"为人民服务",是人民用自己的钱,假*府之手,在为自己服务。"民"自己需要什么.需要到什么程度,自己知道,自己决定,"官"只是尊奉自己的意愿,去取得收入,去安排支出。当然,财*决定是通过公共选择程序来作出的,尽管具体的公共选择制度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但毕竟是"民"自己的行为。因此,这样安排的*府活动,是贴近"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这就没有了以社会公众利益的牺牲为代价,违背社会公众意愿的"物发展观"的立身之地。所以,只有实现了从国家财*制度向公共财*制度的真正转变,从谈得上从传统的发展观向着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转变。


     公共财*制度对非科学发展的抑制


     上述违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问题,随着市场化改革和公共化改革的深入,随着公共财*制度的逐步健全和真正建立。将得到有效的抑制和根本的改观:


     1.对现行*绩指标的根本否定


     公共财*将有效抑制*府官员追求GDP的冲动,这不仅在于*府财力使用受到很大的限制,还在于*府活动不是由*府自己决定,而是由社会公众通过*府预算来安排和决定的。为此,能否实现GDP的高速增长,很大程度上责任不在*府及其首脑,从而大大缓解了追求GDP的动力与压力。


     公共财*也将抑制*府强烈增收的冲动。公共财*解除了*府随意课征的能力,*府收入规模多大也不是由*府决定的,从而也解除了套在各级地方*府及其官员头上的增收"紧箍咒"。


     2.对乱收费乱收税的有效约束


     尽管中央*府已经对乱收费、乱收税现象采取了多种措施整治,不断强调必须依法课税,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未根治。


     *府状况的"乱",只能依靠公共财*从根本上加 以克服:此时*府必须并且只能依法课税收费,而 不允许*府按照自身确定的税收计划和收费计划课 征,更不允许某些部门、地区、单位甚至个人巧立名 目,随心所欲地向老百姓课征;税费的课征基本上 必须按照人代会的相关立法来进行,而不能长期依据 *府自行颁布的法规课征;中低阶层和弱势群体 构成了社会公众的大部分,能够强有力地影响人民代 表大会的立法,能够以法律授权方式显示自己的力量与意愿;依靠法律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而不是依靠*府自己制订的制度和颁布的红头文件,去约束和规范*府及其官员行为,税费课征上的"乱"象也就自然消失。


     3.对*府支出严重低效浪费的克服


     *府支出的低效浪费挥霍,对市场来说是无异于犯罪。一个人如果能够源源不断地从别人处支取经费.能够随意使用而不受约束与限制,最终结果易导致挥霍无度和低效浪费。


     公共财*否定了地方*府随意课征和使用钱财的能力,也就从根本上克服了这些症状:此时财*收入必须获得纳税人的根本授权,即纳税人支付给*府的资金是有限度的;纳税人将自己的资金支付给*府是有条件的,即这些资金只能用于为纳税人服务,而不是给*府去搞*绩、摆阔气、装门面的:纳税人要求*府必须节约使用每一笔钱,而不允许浪费.更不用说肆意挥霍了;通过*府预算草案的提交、审议、执行、审计和决算等一系列程序,通过相关的舆论监督,纳税人就将自己的意志贯彻到具体的法律制度程序中,在每一个支出环节都约束和监督了*府及其官员的行为。在这种强有力的外部约束和监督下,*府支出是不能不比非公共财*时远为高效和节俭的,从而相应约束与限制了"物发展观"的泛滥。


     4.*府支出结构逐步合理化


     当*府财力由社会公众决定之时,即使官员们想投资*绩工程和形象项目,其财力将被掐断,变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了。相反,解决群众生产生活最为迫切问题的支出.关乎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即使*府缺乏积极性也会被安排。


     *府当然还要投资于各种工程和项目,但一定是社会公众需要的。由此形成的财*支出结构,一定是"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是"为民执*"和"以人为本"的。*府财力的使用,就成为*府奉行科学发展观的坚实财力基础。


     5.社会公平问题真正得到重视


     如果社会公众能够决定*府收支,贫困阶层和弱势群体就能够发出自己应有的声音,并行使自己应有的权力.地方*府及其官员就不能对社会贫困阶层和弱势群体漠不关心。就不能制订和执行具有"马太效应"即"富者越富、贫者越贫"的财税制度与*策。它就必须将主要的财*负担加在富裕阶层身上,而对贫困阶层则给予应有的财力支持;就必须注重经济发达与欠发达地区之间、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协调发展,等等,从而大大缓解社会矛盾。


     综上所述.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府行为的端正是第一位的。确立公共财*制度对发展观的关键作用.恰好就是约束和规范了*府收支行为,促使整个*府行为的正常化。于是,不仅*府自身活动不违背科学发展的要求,而且还能正确发自己的再分配作用.努力协调好经济社会各方面活动,履行好自己的公共服务职责。只有这样,才谈得上整个国家都转移到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从而有利于全面实施与落实科学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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