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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6/8 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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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沈绍春记者聂伟霞

网络配图。

“这消息太让人欣喜了,全市统特困供养生活标准后,我们的生活品质提高了不少。”今天,松阳县名特困供养人员获知,每月生活标准从元提高到元,月提高元。

10月8日,丽水市政府发文决定:全市特困供养生活标准实行城乡一体化,全市统一为每人元/月,从7月1日开始执行。

特困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通俗讲就是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有费用由地方政府“全包”。据统计,目前,丽水有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人,其中农村人,城市人,农村特困人员占比95%。此前全市已有青田县、云和县、龙泉市等4个县以及市本级(即南明山街道)实现生活标准城乡一体化,还有6个县(市、区)共名农村特困人员没有享受到“城乡一体化”。全市要在年底前实现城乡一体化列入市政府督办限期完成重点工作。

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50%确定。为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按照丽水市最高标准青田县元的50%确定。据悉,青田县今年1月份开始已按照元标准执行。

除青田外,8个县(市、区)及南明山街道共有特困人员人,月人均可提高.4元,月人均增幅31%。全市6个月需新增特困生活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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