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林康被“双开”
据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对丽水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林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林康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为掩盖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多次与他人串供,转移、藏匿涉案物品,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贵重礼品;隐瞒不报以他人名义持有巨额股票等事项,在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沉迷炒股并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巨额钱款,长期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经济上贪婪,利用职务便利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肆无忌惮进行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财物。
林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决定给予林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免去林康第四届丽水市委委员职务,终止其丽水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林康违纪违法所得;将林康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林康简历
林康,男,汉族,年10月出生,浙江青田人,年12月参加工作,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12-.09历任丽水地区(市)协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招商局副局长,松阳县委常委、副县长,松阳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09-.11任松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
.11-.03任景宁畲族自治县委书记
.03-.11任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景宁畲族自治县委书记
.11-.04任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04-.02任丽水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12-.06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06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姜建平接受审查调查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姜建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姜建平简历
姜建平,男,年2月出生,汉族,江西进贤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年8月参加工作,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年9月任珠海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主任
年3月任珠海市纪委常委,珠海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主任(年2月至年12月挂任珠海市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年6月任珠海市纪委副书记
年5月任珠海市纪委副书记,横琴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委委员,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党委书记
年9月任横琴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委委员,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党委书记
年4月任横琴新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委委员,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党委书记
年3月任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年9月任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党委书记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李珍
校对:包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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