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8月16日下午,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丽水市市委副秘书长吴善印(年9月20日生,男,浙江庆元人)受贿罪一案。
松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年至年,被告人吴善印在担任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工委副书记、书记、丽水市人民*府副秘书长(兼)、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书记、局长、丽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建、案件处理、办学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吴维斌、吴新兵、杨宗芬、梅三莲、周雅*等人所送人民币共计万元。案发后其家属代为退出违法所得。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吴善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吴善印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三级人大代表,松阳县*协委员,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日宣判。
(据松阳县人民法院,原标题《权威发布
丽水市原市委副秘书长吴善印受贿罪一案开庭》。编辑雷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