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阳县人民*府办公室出台《松阳县关于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进入到一个崭新的阶段,该《实施意见》已于11月3日正式施行。
根据调查显示,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不足。目前,婴幼儿在各类照护服务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1%,近80%的婴幼儿是由祖辈参与看护和照料,社会普遍反映家庭婴幼儿照料负担较重;全面两孩*策实施后,“没人带孩子”成为制约家庭再生育的突出因素,广大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日益旺盛,大力推进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扩大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破解”托育难”问题,加强托育机构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尤为必要。《实施意见》将是我县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实
施
意
见
明确坚持*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创新发展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府举办等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实
施
意
见
提出了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两阶段发展工作目标。第一阶段,到年,全县至少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1家、托位25个,全县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第二阶段,到年,建成1家以上省级示范单位,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覆盖城乡的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80%以上。
实
施
意
见
根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目标提出了三个主要任务:(1)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加强婴幼儿家庭照护服务指导、加强婴幼儿社区照护服务供给、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幼儿园开设托班服务。(2)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管理体系,明确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办法、明确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考核评估。(3)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保障体系,落实支持*策、完善财*补助、加强技能培训、加快人才培养。
实
施
意
见
明确了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的职责分工。并成立了松阳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合工作专班。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满足我县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和谐幸福;有利于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实施好全面两孩*策,营造婴幼儿照护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利于补齐“幼有所育”服务短板,保障民生、促进就业、扩大消费,不断增进松阳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
来源:县公卫科
编辑:陈汇
审核:郑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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